毕业生户口迁出注意事项
学生离校,户口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一、正常毕业:
1、如需回原籍,可凭毕业证、报到证,在学院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凭毕业证、报到证、在学院保卫处领取的《户口迁移证》,回当地派出所落户。
2、如需托管或迁至用人单位的,可提前在就业指导中心登记迁移地址,保卫处将按照就业指导中心的派遣地址迁移户口,学生取得毕业证后,在保卫处领取武汉市户口底页《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退学:
学生因故不能正常毕业,需要办理退学手续的,可凭学院下发的退学红头文件在保卫处领取户口,到学院所属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凭退学红头文件、学院所属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回当地派出所落户。
二、非正常毕业:
在校期间,如因考试不及格等原因,暂时拿不到毕业证的学生,可以凭财务室开具的< 不欠学费清单>,提前在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但在没有正常领取毕业证的情况下,学院学生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不能保证学生户口在返回原籍后,能够正常迁入原户籍地。学生可待领取毕业证或结业证后再回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