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中心

车辆录入流程

 

车辆录入流程

(一)学院教职工(配偶、子女)的小型车辆,由教职工本人登入学院AIC网站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并在申请页面提交车辆行驶证附件车主系教职工配偶或子女的还需提交户口本附件或结婚证附件。

(二) 学院退休教职工的配偶或子女的小型车辆,由本人填写《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其他人员车辆信息登记表一》(附件),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经院工会初审,报保卫处审核。

(三) 在校内居住的已故教职工的配偶或子女的小型车辆,由本人填写《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其他人员车辆信息登记表一》(附件),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经院工会初审,报保卫处审核。

(四)学院物业和商户等单位及个人的中小型车辆,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填写《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其他人员车辆信息登记表二》(附件),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由所在单位盖章证明,报学院后勤集团审核并盖章。